主 要
职
能
一、县委统战部是中共吉安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开展我县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联系各民主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文件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的代表人物。
3、围绕发展经济和促进稳定,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社团及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科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代表人士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我县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乡镇党委统战工作;联系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重点企业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黄埔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民族宗教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增强少数民族自力更生的能力,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2、协助有关部门大力帮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3、深入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稳定和发展。
4、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巩固和扩大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加强对他们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
5、研究总结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特别是对基层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的经验,选择典型予以推广,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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