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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公"从"私"
敢为人先
——富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志明
刘志明,1976年出生,县政协委员,市十大杰出青年,富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他那壮实的身材,仿佛总有使不完的劲,一副明亮的眸子里闪着聪明干练的光芒。
刘志明是1983年8月进吉安市外贸公司的,在公司只工作了一年,在改革大潮奔涌之际,刘志明以超前意识和胆量,放下铁饭碗,开始了经商。他搞过粮食运销,做过煤炭经销。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年的闯南走北,艰苦创业,他积累了百多万元。2001年8月,吉安县拍卖安塘煤矿,有煤炭经销经验的刘志明,通过竞标,以113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个矿的采矿权、经营权。富而思源,为了报答党的恩情,就取了一个“富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名称。
一个属于自己的企业诞生了,它的命运如何,就全靠自己的胆略了!刘志明虽然懂得煤炭经销,但缺乏采掘知识。于是,他邀请了12名原安塘煤矿的老师傅和60多名煤矿下岗工人,以技术参股的形式,实行资本与技术互补,共同管理公司。原来的安塘煤矿早已破产,接手时矿区到处是残垣断壁、野草丛生,井内地下水漫上了井口,机器锈损严重。修复期间,刘志明整天整夜蹲在井口,饿了就叫人送快餐到工地,疲倦了就睡在汽车驾驶室里。通过一个多月苦干,共投入220万元,对整个矿内通风、排水、采掘、井下运输等五大系统设施一次性修复到位,使恢复性生产始终保持着安全稳定状态。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他从生产出来的每吨煤中提取10元钱,作为生产设施更换和安全保障体系的维护费。
从省内外大小煤矿屡出事故的教训中,刘志明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新招收的200多名工人都经过安全学习班学习,考试合格,才接受编班;平时,工人下井前半个小时,都要召开进班会,由组长在安排工作的同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与此同时,他还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程,完善了预防措施及火药管理办法,既保护了工人生命安全,又提高了生产效率。从2001年10月开始半修复半生产起,至2002年10月,只一年多的时间,就产煤4.5万余吨,交纳税金152万元,上交规费20多万元。刘志明荣获2002年度全市个体私营企业贡献大户,企业也荣获全市行业综合管理先进企业称号。
刘志明常说:人活着就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不能死死盯着几个“钱眼”,要饮水思源,要报效党,报效父老乡亲。多年的闯荡、拼搏,刘志明已认清了一个事实:没有知识什么事情也难以办好。刘志明在自己富裕后,饮水思源,报效党、报效人民群众。为此,从2003年起,他在母校——永阳中学每年捐资一万元资助25名学生,直到初中毕业;捐资2000元补助安塘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费;非典时期,他第一个主动捐款10000元,为抗击非典捐款捐物首开先河。
刘志明,这个时代的年轻骄子,靠着自己对事业的满腔热情和胆识,一步一个脚印地攀登,一步一步地跨跃,在众多的民营企业群星中闪烁着自己乌金般的光芒。2003年元月他被增选为县政协委员,同年被评为吉安市“十大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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