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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安县委统战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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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会计制度,规范记帐报帐程序,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2、购置文化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应事先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购置。差旅费和其它开支的报领,由分管副部长一支笔审批,金额在200~500元以内须经部长同意后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须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审批。 3、因公出差借款须经分管副部长批准,财务审核后给予借支,出差回来三日之内归清帐务,禁止公款私借。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坚持先报批后维修,购买小车零配件、油料和车辆维修等,应先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一同志陪同小车司机前去办理。外单位和个人使用本部小车,须经部主要领导同意。除特殊情况外,双休日或长假车辆应入库。 5、本部人员因病住院,部领导前去看望,经费控制在80元以内。 6、办公室电话8442324除发传真外,一般情况下只接不打。工作人员打电话时要长话短说,废话不说,不私自打长途电话。每月公布电话费开支情况。 7、爱惜公物,崇尚节约,公共财物要造册登记,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取暖器、烧水器、空调等电器设备,尽量少开空调。 8、本部来客一律安排在庐陵宾馆接待,特殊情况需要在庐陵宾馆以外接待的,必须经部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安排。严格按照县委来客接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铺张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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