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你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八项制度 | |
|
中共吉安县委统战部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 |
|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是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以建设一支作风务实、工作高效、廉洁公正的高效能机关为目标,着眼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务实高效工程,使全体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提高。 岗位责任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决定。 当好人民公仆,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任劳任怨,刻苦做好本职工作。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文化水平,不断增强政治、文化、业务素质。 端正工作态度,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为群众服务,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转变工作方式,从单凭老经验办事转变为实行科学化管理,从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积极服务。 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说干就干,雷厉风行,坚决克服互相推诿、拖拉扯皮、粗枝大叶的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发生。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 加强组织纪律性,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机密,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使机关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到机关办事或来电话,第一位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群众所办或所询问的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应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或“办事时限”等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群众所办事或所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引导或帮助群众联系,有关工作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当依照群众的要求作好记录进行转交材料。 群众所询问或所办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帮助。 接待群众应文明礼貌,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简单生硬地回绝群众。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行为,视不同情节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告诫等处理。 服务承诺制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局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实行文明办公,提倡文明用语,禁用工作忌语,做到热情、耐心、细致。 办公高效率、快节奏,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即时办,手续不全的,耐心讲明如何补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 坚持廉洁服务,公开办事程序,亮牌办公、服务,严格按规定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工作人员出现态度粗暴、语言野蛮的,群众来办能办的事没有即时办的,手续不全不能耐心说明、敷衍了事的,人为造成没有按规定时间办完手续的,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不依法行政、文明执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处罚。 服务对象、群众投诉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和作深刻检查,违反党纪政纪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或电话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制度。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尽可能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确认为有效投诉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来办理各种业务应予以热情接待,及时处理。 群众办理的事情符合政策规定的应限时予以办理,政策规定有时效性的事情应向群众作出说明。 群众来申报办理的事项属下乡处理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属本部单独处理业务的,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属相关部门联合办理事项应的,与群众约定3天内办完。 群众反映的问题需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的,应在一周内向群众反馈处理意见,需延期办理的需向群众作出说明。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办事[被拖延时间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效能考评制 对部机关工作人员循责问效,进行考核和评议。 效能考核采取量化评分(100分制)的方式,实行民主测评、基层单位测评和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测评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被考核人测评分=民主测评分+基层单位测评分+领导测评分。 民主测评分=民主测评票得分之和(去掉3个最高分、3个最低分)/参评群众总人数(减去6)x
40%; 基层单位测评分=基层单位测评分之和(去掉1个最高分、1个低分)/参评单位数(减去2)x
30%; 领导测评分=参评领导测评分之和/参评领导人数x
30% 将效能考核结果与部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 对模范执行岗位责任制、成绩突出、效能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评优,并进行奖励。 对执行岗位责任制较差、效能较低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给予经济处罚。 否定报备制 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对其否定的重要事项,经办人员应填写《否定报备表》,如实说明办理的基本情况、否定的理由和依据,然后逐级上报领导备案。 否定报备,由否定的经办人填写《否定报备表》,报分管领导审核,由主要领导最后核准。 经办人员实行否定时,必须有理有据,并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应认真审核《否定报备表》,发现疑问,应及时查询了解,并予以纠正。 机关工作人员对所经办的事项必须实行否定报备而没否定报备的,按失职处理。 工作责任追究制 机关各项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到每位领导和干部身上。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及时上报存档。 凡是群众投诉作有过失的干部,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负责调查核实,如投诉情况属实,必须向当事人赔礼道歉,除责成其整改外,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对有群众投诉和工作过失的干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及时找其谈话,端正思想态度,要求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整改。 在涉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中,坚决不允许失职渎职,否则将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经济和法律责任。 | |
|
|
|
版权所有@2004-2005 中共吉安县委统战部主办 技术支持:吉安市电信分公司 地址:吉安县委大院三楼 电话:0796-8442324 13755403594 传真:0796-8442324 Email:jaxtzb@163.com
|